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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央一号文件”:农村电商亮了!

发布时间:2017-06-13 09:32
发布者: admin
浏览次数:3985

“越过节越红火”,各大电商平台发布的“年货节大数据”均显示出农村电商发展的旺盛活力。在阿里巴巴平台,贵州辣椒酱5小时内卖出8万瓶,洛川苹果11小时就卖掉18万斤;在京东年货节,生鲜品类销量较去年同期日均增长近4倍,进口生鲜销量同比增长超过14倍。农村已成为各大电商扩容的主阵地。

“红火”的数字背后,两大趋势同时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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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西部地区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呈现出跨越发展态势,不仅增速超过了东部沿海地区,而且交易品种日益丰富,最初以一些干货和加工品为主,现已覆盖到休闲农产品的全部种类。

一是农村网购市场的激活。农村消费者在年货选择上更时尚,不乏各类新型电子产品。数据显示,今年淘宝年货节,智能设备在农村的销量同比去年增长了3成。

二是农产品网销比例的提升。部分农民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解决了多年来销售难、价格低和增收难等难题,农民们种植的小米、核桃卖出了优质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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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出台:经营、流通全面拥抱电商

刚刚过去的2016年,多达40个国家部委支持农村电商的政策文件密集出台,这促使了农村电商由“蓝海”迅速变成“红海”,各农村电商探索不同的发展模式,“两超、多强、一大片”的格局逐渐形成。但农村电商普遍存在着过度重视互联网销路,忽视生产、流通、售后、追溯等对应环节的标准建设,迫切需要形成与之相适应的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全程冷链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2月5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其中,在第14条用近300字的篇幅强调“推进农村电商”,并首次提出鼓励发展“电商产业园”,清晰的为农村电商产业指引了发展方向。

推进电商进农村

一号文件要求:“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标准体系。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加强从村到乡镇的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鼓励地方规范发展电商产业园,聚集品牌推广、物流集散、人才培养、技术支持、质量安全等功能服务。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开展整省推进示范。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快构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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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提出鼓励发展“电商产业园”

文件要求电商产业园“聚集品牌推广、物流集散、人才培养、技术支持、质量安全等功能服务”。据悉,2016年我国已有各类农产品电商园区200家,占各类电商园区的12%,还在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文件将去年在其他部分单独表述的“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并入今年的农村电商部分,这深刻说明互联网+现代农业是发展农业电商的基础性工程。“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开展整省推进示范”,将进一步夯实农村电商的信息网络基础和用户基础。

观点探讨

双向流通的农村电商

长期以来,业内一直探讨农村电商的核心是消费品下行还是农产品上行?上行是农村电商的“牛鼻子”,下行才能让农村电商有利可图。无论何种发展模式,只有农民腰包鼓起来是硬道理。农村电商要做强,不能只满足于把消费品和农资卖给农民,也不能只帮农民卖农产品,要让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为农民引入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理念,实现农村电商整体发展的双向流通。让农民真真切切享受电子商务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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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一号文件其他亮点

今年“一号文件”共分6个部分33条,包括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文件第4条提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功能区和保护区内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第5条提出,“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第18条提出,“实施智慧农业工程,推进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和农业装备智能化”;第23条提出,“推进光纤到村建设,加快实现4G网络农村全覆盖”,“推进建制村直接通邮”。这些涉及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将有利于改善农村电商的生态体系。